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对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全面领导,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开放能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既对标国际一流水平,又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产权保护、产业补贴、环境标准、劳动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金融领域等方面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扩大自主开放,有序扩大我国商品市场、服务市场、资本市场、劳务市场等对外开放,扩大对最不发达国家单边开放。
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全面深入参与世界贸易组织改革,推动恢复争端解决机制正常运转,力争达成首套多边数字贸易规则。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提供更多全球公共产品。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提升我国自由贸易协定开放水平,积极纳入数字、绿色、标准等规则。建立同国际通行规则衔接的合规机制,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优化开放合作环境。
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加快建设贸易强国,进一步提升国际分工地位,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迈进。打造贸易强国制度支撑和政策支持体系,强化贸易政策与财税、金融、产业政策协同。推进通关、税务、外汇等监管创新,营造有利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制度环境,加快内外贸一体化改革。健全贸易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出口管制体系和贸易救济制度,制定出口管制法配套法规和规章,推动形成多主体协同的贸易摩擦应对机制,筑牢贸易领域国家安全屏障。
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积极拓展中间品贸易、绿色贸易等新增长点,推动外贸产品标准与合格评定国际合作。建设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建设全球集散分拨中心,支持各类主体有序布局海外流通设施,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国际物流枢纽中心和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创新提升服务贸易。全面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鼓励专业服务机构提升国际化服务能力。在有条件的地方发展新型离岸贸易业务。建立健全跨境金融服务体系,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创新发展数字贸易。发展数字产品贸易、数字服务贸易、数字技术贸易和数据贸易,加快贸易全链条数字化赋能。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好进博会、广交会、服贸会、数贸会等展会。
深化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打造“投资中国”品牌,加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坚持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相结合。持续放宽外资市场准入。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推动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深化外商投资促进体制机制改革,保障外资企业在要素获取、资质许可、标准制定、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国民待遇,支持参与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协作。完善促进和保障对外投资体制机制,健全对外投资管理服务体系,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
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外资企业困难问题,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完善境外人员入境居住、医疗、支付等生活便利制度。
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培育和发挥区域比较优势,更好发挥开放对区域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加快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全面开放格局。巩固东部沿海地区开放先导地位,提高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开放水平。发挥沿海、沿边、沿江和交通干线等开放元素聚集优势,优化区域开放功能分工,打造形态多样的开放高地。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鼓励首创性、集成式探索,推动全产业链创新发展,积极复制推广制度创新成果。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入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健全香港、澳门在国家对外开放中更好发挥作用机制。发挥“一国两制”制度优势,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地位,支持香港、澳门打造国际高端人才集聚高地,维护香港、澳门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强化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完善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制度和政策,深化两岸融合发展。
完善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机制。深化经贸合作,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建立更多贸易畅通、投资合作、服务贸易、电子商务等国际合作机制,推动同更多国家商签自由贸易协定、投资保护协定。继续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加强绿色发展、数字经济、人工智能、能源、税收、金融、减灾等领域的多边合作平台建设。
开展务实合作,完善陆海天网一体化布局,构建“一带一路”立体互联互通网络,统筹推进重大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高质量建设经贸合作区等境外合作园区。建设“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深化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等领域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