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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上午,“开好局、强信心、促发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新闻发布会省财政厅专场发布会在海埂会堂召开,云南省财政厅负责人介绍财政工作的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今年以来
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
全省各级财政部门
加力提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
全面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财政政策效能和资金管理使用效益
集中财力保障
重大战略、重要任务、重点改革落实落地
全力服务保障
新时代云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开好局、起好步
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作出了财政贡献
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财政收入实现恢复性增长
把支持实体经济作为支持经济发展的着力点,积极培育财源、涵养税源,努力构建“水多鱼多”的良性循环。同时,执行好税收增收留用等相关政策,进一步激发各地高质量发展的动力。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今年1至5月,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29.7亿元,同比增长48.4%,剔除去年增值税留抵退税这一不可比因素后,增长5.4%。全省增值税(地方级收入)快速增长,表明我省的工业生产恢复向好,消费需求扩大向好。
积极争取中央更大力度支持
抢抓加快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等重大机遇,立足云南边疆、民族、开放、安全、生态等各方面特殊因素,安排项目前期经费支持加快储备优质重点项目,积极争取中央在重点项目建设、转移支付、一般债券、专项债券额度和政策资金方面给予我省更大支持。今年以来,中央已下达我省转移支付3886.5亿元;下达新增政府专项债务额度978亿元,较上年增长了24.3%;完成今年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明确的增长20%的任务;下达农业农村发展相关资金342.3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8.27亿元,极大增强了我省财政保障能力。
财政支出平稳有序
一方面,加快“拨”的速度,各项资金分配下达使用往前赶、往实抓,今年省本级预算经省人代会批准后,仅用3天就完成省级160家部门预算批复工作,较法定时限提前17天,批复速度为近年来最快,绝大多数资金都在年初就下达,实现各项财政资金加速“跑步到位”。着力提升专项资金专户管理效能,在全国率先实现粮食风险基金专户资金收支电子化,减少资金拨付环节,补贴资金最快可在10分钟内拨付至企业。
另一方面,强化“督”的力度,加力推进预算执行,加大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1至5月,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632.5亿元,我省3月31日发行的472亿元新增专项债券,财政部门已全部拨付,项目单位已支出167.17亿元,尽早发挥资金和政策效益。
重点保障精准有力
支持经济稳进提质
一是支持产业发展旺起来。年初预算安排302.7亿元,支持实施产业强省战略,推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绿色铝、先进制造业、绿色能源等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走好具有云南特色的产业转型之路。特别是安排38.1亿元科技资金,出台《云南省财政支持“十四五”科技创新若干措施》、科技揭榜制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等,支持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二是支持基础设施强起来。安排综合交通领域财政资金570.85亿元,其中具备下达条件的544.49亿元已全部下达,推动公路网、铁路网、航空网重大项目建设。下达中央和省级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资金122.74亿元,保障滇中引水工程、中老铁路沿线开发、园区基础设施、智慧口岸等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三是支持内需消费活起来。千方百计支持扩大就业,加大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让老百姓有稳定收入能消费。同时,推动促消费稳增长、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等相关政策落地见效,支持住房改善、新能源汽车、旅游文化等消费,特别是在去年支持发放彩云消费券、文旅消费券的基础上,今年继续支持“彩云购物节”。
四是支持“三个定位”快起来。中央和省级投入资金超423亿元加快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投入113.8亿元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投入1454亿元加快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
五是支持农业农村兴起来。全省年初预算安排农林水支出915亿元,继续实施脱贫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政策,制度性倾斜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全力保障粮食安全生产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促进高原特色农业高质高效发展和集聚发展。
积极助企纾困发展
一是优化实施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落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减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按50%征收等税收优惠政策,5月1日起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至2024年底。
二是推动财政金融协同发力。统筹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亿元,实施优质中小企业银行贷款贴息政策,并联合相关部门制定财政金融协同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的9条措施,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向专精特新领域。扩大面向“三农”主体和小微企业担保业务覆盖面,截至5月底,26家机构新增担保户数3.3万户,新增担保金额123.4亿元,有效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
三是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采购份额,将货物服务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从6%—10%提高到10%—20%,壮大经济活动“细胞单元”。
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就业方面,安排资金30亿元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支持减负稳岗扩就业、创业带动就业、提升技能培训促就业。
教育方面,今年全省财政教育支出预计达到1198亿元,连续10年居财政支出首位,同时,进一步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建立财政教育投入奖补机制,支持高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方面,今年全省预算安排社会保障相关资金1068.79亿元、卫生健康资金747.62亿元,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发挥好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强化社保基金管理,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保命钱”。
住房保障方面,今年已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8.6亿元,支持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推进城市棚户区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惠及居民18.18万户;下达补助资金9亿元,支持实施4.36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
另外,针对我省今年旱情,下达2.67亿元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和抗旱救灾。
财政风险总体可控
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省财政厅把县级财政运行摆在突出的位置来抓,强化资金和政策支持,尽最大努力稳固基层。持续推进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年行动计划,今年已下达各地转移支付2766.6亿元,为基层“三保”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加强对基层财政运行的监测调度,压实基层“三保”主体责任。总体看,县级财政运行平稳。
积极稳妥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一方面,开好“前门”,及时发行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今年已发行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472亿元。第二批506亿元正在走程序尽快发行。
另一方面,严堵“后门”,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肃督促各地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处理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并将政府债务风险与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挂钩,严控高风险地区新增政府债务规模。合理申请发行再融资债券缓解集中还款压力,督促按时足额偿还政府债券本息,坚决维护我省政府信用。同时,对各类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按程序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公开曝光,绝不姑息。
财政治理效能持续提升
加大财会监督力度
今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从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高度对财会监督工作作出新的战略安排。省委也将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列入“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把财政资金监管上升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省财政厅坚持依法理财,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财经领域公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严厉打击会计违法违规行为,让财经纪律“长牙带电”。今年,根据审计移送、投诉举报、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情况,已对63家法人和相关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还将组织各地财政部门开展一定覆盖面的检查。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对拨出去的钱,跟踪到底、问效到底,推动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今年,编制预算前,开展了园区经济口岸经济、“兴水润滇”等重大项目“一线问效”,推动项目建设提速、项目储备提质、预算管理提效,围绕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完成609.04亿元资金重点绩效评估评价,提出完善建议112条。安排预算时,核减绩效目标不合理的预算资金85.84亿元。预算执行中,实地监控边境立体化防控技防项目、现代化边境小康村项目等92.91亿元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收回“打瞌睡”低效财政资金。
坚持政府过紧日子
努力构建过紧日子长效机制,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削减和取消低效无效支出;把牢预算支出关口,从严控制部门预算追加调剂事项,除应急救灾等特殊事项外原则上不出台新的增支政策;及时清理收回结余资金,不让资金趴在账上“睡觉”;建立全省统一的资产调剂使用平台,推动国有资产盘活利用。今年,省级部门公用经费年初预算继续按10%的比例进行压减,省级“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预算下降10.29%,腾出更多财政资源,支持保基本民生、保经营主体,以政府过紧日子换老百姓过好日子。
下一步
省财政厅将真抓实干、全力以赴
交出开局之年的优异答卷
一是全面提升财政综合实力。巩固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势头,管好用好专项债券资金,持续盘活用好资源资金,积极争取中央更大支持,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加强财政政策与金融、就业、产业、科技、社会政策协调配合,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鼓励、带动和撬动放大作用。加快预算执行,发挥资金效益。
二是支持做强做优实体经济。建立健全产业强省财税政策,支持重点产业增强韧性和竞争力,巩固优势产业领先地位,推动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助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落实省、州(市)财政科技联动投入机制,打造一批科技引领产业示范县。
三是着力支持扩大有效需求。把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不断丰富完善财政贴息、再贷款、信贷等政策工具,促进文化旅游等服务消费。围绕经济发展和民生急需,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建设。
四是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深入推进“文化润滇”和“兴滇英才”计划,全面推进健康云南建设。大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力农村居民和脱贫群众增收致富,积极支持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五是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坚持标本兼治、远近结合,加强财政运行形势分析和监测预警,兜住基层“三保”底线,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扎实开展财会监督工作,严厉整饬财经秩序。
六是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努力在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推进财政法治建设,深化财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财政领域营商环境。
记者:现在正是毕业季,有关就业的问题也是大家比较关心的话题。财政部门在支持就业方面有哪些举措?
云南省财政厅:
目前,省财政已筹措安排就业补助资金达30亿元,加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奖补等,支持就业创业的资金已达52亿元,全力支持做好包括高校毕业生在内的重点群体的就业创业工作,确保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达52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超1500万人以上,全省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的目标任务。
第一,稳市场主体吸纳就业。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险费率政策至2024年底,减轻企业社保负担、增强活力促进就业。在国家授权范围内,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人员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行最大幅度税收优惠。调剂下达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2.28亿元,支持全省各地足额、及时落实失业保险金等各项惠企利民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30%的比例返还。安排就业见习补贴专项资金1.89亿元,调动企业设立并不断扩大见习岗位的积极性,争取在2023年募集就业见习岗位不低于2万个,组织就业见习不低于1.5万人。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给予1000元—5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第二,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双创”扶持力度,促进市场主体倍增,不断创造新的就业岗位。筹措安排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奖补资金16.71亿元,支持全省向重点群体和小微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超60亿元,带动就业超4万人;专项安排0.52亿元资金,支持省级创业园示范基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返乡创业园建设,支持优秀大学生和退役军人创业,实现创业带动和吸纳就业。
第三,提升技能促进就业。筹措安排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3.78亿元,支持全省开展2023年职业技能培训达60万人次,支持云南特色劳务品牌培育和创建,提升劳务竞争力,推动“滇字号”劳务品牌成为重要的“就业名片”和“质量认证”,助力打造技能人才高地,提升技能和增强就业竞争能力,让更多人在“好就业”的基础上“就好业”。
第四,兜牢底线帮扶就业。持续做好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持续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兜底保障;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坚持就业援助和生活保障相衔接,着力兜牢就业困难人员的民生底线。
记者:财政部门在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采取了什么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云南省财政厅:
在支持措施上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
在筹集资金方面,财政部门每年在预算安排中都将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摆在优先位置。今年预算安排农林水支出915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6.65亿元,增长3%。目前已累计投入相关专项资金691.98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78.27亿元,总量居全国第一;安排省级衔接资金80亿元,较去年增长3.9%;已下达脱贫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85.85亿元(含衔接资金),提供了坚实的“粮草军需”保障。此外,2022年推动全省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48.38亿元,占比达10.4%,较目标任务高3.4个百分点;2023年截至目前支出22.5亿元,占比达14.5%。
管钱方面,构建了“制度+机制+技术”的资金监管体系。在制度建设方面,相继出台了资金管理办法、绩效评价办法、实施意见、加快支出“十项”举措等制度措施,构建了支农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框架。在健全机制方面,通过日常调度、督导,以及专项检查、重点监督、绩效评价等措施,加强资金使用全过程管理,强化责任落实、跟踪问效,建立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绩效评价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在强化技术支撑方面,利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和全国防返贫监督系统,对项目推进、资金支出等实施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2023年,我省获得中央绩效评价资金奖励1.2亿元。
从资金投向的四个重点领域介绍成效:
第一,全力支持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一是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今年,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1亿元,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农资补贴3.2亿元,引导农民保护耕地、提升地力,调动种粮积极性。二是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安排38.63亿元实施新建215万亩、改造提升11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安排8.14亿元支持种业振兴。三是加大农业防灾减灾救灾支持力度。安排3.72亿元,支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动物防疫。针对今年旱情,下达2.67亿元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和农业灌溉用水;下达农业保险保费相关资金9.63亿元,为全省提供高达1817.37亿元的农产品风险保障。
第二,持续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一是聚焦重点人群。重点支持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的脱贫户增收。二是聚焦重点地区。今年,57个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衔接资金县均支持规模3.09亿元,是其他脱贫县的3.1倍。安排资金136.99亿元,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配套产业发展、就业培训、物管费水电费减免补贴等,保障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致富”。三是聚焦重点环节。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各地整合涉农资金投入产业占比达60%以上,提高农民经营性收入。据统计,一季度,全省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4632元,同比增长13.5%。
第三,积极推进高原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安排资金6.7亿元,出台投资奖补政策、新增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扩大农业有效投资,促进农业产业集聚发展。二是促进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安排资金9.54亿元,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高素质农民培育等,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三是着力缓解融资难题。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费让利,推动建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1至5月,新增担保18725户、新增担保金额57.75亿元,办理降费奖补担保业务984笔、实现融资10.99亿元,免除担保费1800.71万元。
第四,统筹抓好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筹措12.97亿元,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四位一体”、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等项目建设,持续推进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