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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以来,人民银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相结合的原则统筹推进区域金融改革,助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一、区域金融改革取得积极成效
人民银行牢牢把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采取“先试点、再总结、后推广”模式推动区域金融改革。一是严把入口关,精心选择具有较好基础和经验,改革意愿强烈、配套措施有力、工作机制完善的地区开展试验。二是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各项金融改革创新政策在试验区先行先试,强化监督管理,跟踪评估试点落实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并宣传推广。三是按照“有进有退”的工作机制,及时结束到期试点,将试点改革成效显著且有能力、有条件进一步深化改革的试验区升级为示范区。通过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形成“你追我赶、创新发展”的区域金融改革良好局面。
贯彻创新发展理念,探索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有效模式。开展科创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加强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有效对接,在提供资金支持的同时,也为化解风险提供金融工具和制度安排。如,湖北省武汉城市圈构建基于机构设立、经营机制、金融产品、信息平台、直接融资、金融监管的“六专机制”,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山东省济南市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着力建立“人才+资本”融资服务模式,推出科创人才贷、科创专利贷等创新金融产品。
贯彻协调发展理念,金融积极支持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引导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区域创新发展水平,促进各类要素资源在区域间的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推动形成以城市群为主要形态的增长动力源。如,在长三角区域,金融部门开展跨区域协作,建立健全金融政策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不断提升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水平。在粤港澳大湾区,着力深化金融融合发展,为建设一流湾区与世界级城市群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共建西部金融中心规划明确提出“六体系一基础”政策框架,推动成渝地区打造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和新的动力源。
贯彻绿色发展理念,金融服务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各绿色金融试验区在制定绿色金融标准、完善环境信息披露、强化政策激励约束、创新产品和服务、广泛开展国际合作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绿色金融供给提质增量。截至2022年6月末,试验区绿色贷款余额1.1万亿元,在其全部贷款占比达11.7%,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2个百分点。如,浙江省衢州市探索构建碳账户金融闭环体系,实现金融机构投融资业务碳核算可操作、可计量、可验证。广东省广州市试验区与深、港、澳共同发起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推动大湾区绿色金融市场互联互通。
贯彻开放发展理念,推动金融开放创新。试点地区以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出发点,推进金融业开放创新。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对标国际一流金融中心,不断提升服务能级和全球影响。各地自贸试验区不断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2022年上半年,自贸试验区所在省份货物贸易净流入6400亿元人民币,跨境人民币资金流动平稳有序。支持海南自贸港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贸易投资自由便利,金融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四梁八柱”初步形成。
贯彻共享发展理念,普惠金融、小微金融改革创新试点稳步推进。多地扎实推进普惠金融、小微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强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显著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可得性,助力实现共同富裕。如,江西省赣州市和吉安市推动用好江西省小微客户融资服务平台与农村经营户信用信息联网核查平台,创新线上金融产品。浙江省台州市通过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健全融资担保和保险机制等方式,探索出“专注实体、深耕小微、精准供给、稳健运行”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台州模式”,小微贷款户数由2015年末的24万户增至2022年7月末的55万户,小微贷款余额实现翻番至5751亿元。
二、区域金融改革提质增效离不开“五个坚持”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了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一系列区域重大战略。人民银行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深改委关于促进区域发展的具体部署,既是金融服务国家发展大局的直接体现,也为金融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找到了一条正确的道路,为深化区域金融改革创新指明了方向。积极探索金融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总体思路,不断深化区域金融改革创新,更好支持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区域金融改革通过金融惠民生的各项创新改革措施,让人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如,在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发展过程中,人民银行响应社会需求,推出异地见证开户、便民支付等金融政策,受到粤港澳三地居民的普遍欢迎。绿色金融改革试点使“绿水青山”更好地转化为“金山银山”,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和健康卫生环境的需求;普惠金融改革试点聚焦“三农”等薄弱领域和弱势群体,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人民群众。
三是始终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区域金融改革始终坚持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好满足试点地区实体经济多样化金融需求。如,浙江省台州市等普惠金融试验区加强小微企业专业金融服务,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各绿色金融试验区大力发展绿色产业,促进了经济增长和就业增加。
四是始终坚持将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与探索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相结合。坚持市场化导向,粤港澳大湾区通过“跨境理财通”“债券通”等互联互通措施,有力提升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水平。坚持法治化导向,通过地方金融立法保障试验区改革发展,如,浙江省温州市推出《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推进民间借贷行为规范化。坚持国际化导向,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对接国际金融规则,不断提升外资参与度,全球资管中心等建设不断提速。
五是始终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各地在先行先试过程中始终把风险防范放在重要位置,并在试点方案中专门作出安排。如,在海南、横琴等地探索构建基于电子围网的跨境金融管理体系,实现跨境资金“管得住、放得开”。在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试点中,内地与港澳金融管理部门协商建立监管合作安排和动态监测协作机制,确保试点稳定运行。
三、持续深化区域金融改革创新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区域金融改革试点工作,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刻领会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持续深化区域金融改革。把党的领导融入区域金融改革工作全过程,转化为金融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的实际成效。根据我国金融改革开放整体战略部署,在全国一盘棋的总体框架下进行区域金融改革探索,在鼓励发展基层创新的同时,保持顶层设计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二是坚持系统观念,扎实推进区域金融改革协同发展。依托绿色金融试验区和普惠金融试验区建设,重点推动农业、小微企业的绿色低碳转型。依托科创金融试验区建设,通过科技赋能破解信息不对称,提升绿色金融、普惠金融服务质效。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质量和水平,通过开放为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科创金融提供强大动力。
三是落实“有进有退”要求,提升金融改革试点的规范性。根据全局性金融改革整体进程,及时合理调整区域性金融改革试点目标、任务和内容。对于经过一段时间探索的区域金融改革试验区,及时结束试点并进行总结。试点改革成效显著、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做法、并有能力有条件进一步深化改革的试验区,按程序报批后,可升级为示范区。